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7-03-13 08:20瀏覽數:954次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15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2月24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3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君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2,196,843.24元,比去年同期的1,143,636,580.75元,下降了8.87%。2016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72,625.03元,比去年同期的19,073,366.32元,下降了7.34%。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72,625.03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881,714.65 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87,745,858.74元,公司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3,536,769.12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6年度公司不派现、不送红股,但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4,046,648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94,046,64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988,093,296股。 2016年度不派现、不送红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司从事的传统产业属于周期性、资金密集型行业,受宏观经济增长减速、市场低迷、行业产能过剩等因素的影响,为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同时也是在控制财务风险的基础上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有力保证。 二是随着公司上市募集项目的全部建成及新募集项目的投产建设,规模扩大,人员增加,同时为保证产能的有效释放,需要持续的流动资金投入。 三是产能的增加,意味着公司需要加强营销建设,不断开拓新市场和营销渠道,加大产品的升级转型力度和研发投入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为了增强资本实力,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确保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2016年度不派现、不送红股,但考虑到公司上市募集项目产能的进一步释放,新的募集项目逐步建设投产,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降低成本,预计2017年公司的经营业绩会有一定的增长,因此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2017年的业绩增长预期,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发展成果,公司拟定进行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2016年度不派现、不送红股,但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承诺2015年-2017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等有关分红规定执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7日
|
关于我们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3年5月
海西板块的铝加工龙头企业
是福建省唯一获得“福建省铝型材星火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称号的企业
是我国铝型材国家标准的主编单位之一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南洪路24号
电话:0086-595-86286999 86299500 13599116366
传真:0086-595-86289898 电挂(CABIE):8892
邮编:362300
网址:http://www.minfa.com
E-MAIL:minfa@minf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