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7-01-11 13:48瀏覽數:1212次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02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10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月9日-2017年1月10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交易日 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月9日15:00-2017年1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9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黄天火先生 (六)会议通知: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3,427,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94,046,648股的57.368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3,416,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94,046,648股的57.366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94,046,648股的0.0023%。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416,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1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江日华、常晖 (三)结论性意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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